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决定为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27名共涉及六个单位分别是高新区人民医院6名、区医疗发展中心10名、区妇幼保健院2名、区来龙中心医院2名、区大兴中心医院5名、豫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6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户籍不限
五学历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
六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且具有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注册执业范围和报考岗位相符。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2024年7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8.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从医期间被县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查处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900—6月14日1600节假日正常进行
资格初审2024年6月11日900—6月15日1600
陈述申辩2024年6月11日900—6月16日1600
缴费2024年6月11日900—6月17日1200开户行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宿豫支行户名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账号3213020671010000102933缴费时务必要备注考生的“姓名手机号码”如“张某某13900009999”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等均通过邮箱Sywsxtzpbm***进行
1考生下载《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2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包括职称证、注册证、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进行扫描后打包压缩修改文件名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例如“03张某某13900009999”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箱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65601
2、缴费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缴费截屏发在邮箱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报名未通过
2持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地点待定
3部分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直接进入面试考生不缴纳笔试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应岗位进行报考并与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4、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围绕拟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的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公告。届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现场提交《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同时提供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注册证等。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2、递补规则。经审核认为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宿豫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陈述申辩接到陈述申辩后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无异议。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缴费确认。进入面试考生进行面试缴费手续面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缴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的以面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七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综合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人选采取等额方式确定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同时要符合《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中规定的所有资格和条件。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拒服兵役、违法犯罪记录、有无经济问题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如需要规培的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另行约定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办理人事档案转借等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责任分工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0527-88185026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0527-84460089
宿豫区医疗卫生发展中心0527—84465601
宿豫区来龙中心医院0527-81228316
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0527-84709209
宿豫区豫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27-84466890。
监督举报电话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99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46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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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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