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是市委市政府为推动全市港口一体化发展设立的国有企业,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资本12.5亿元,主要负责全市港口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物流一体化发展。目前,重点运营中心港区、保税物流、铁路专用线等板块。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紧紧围绕“对外开放窗口、物流集聚高地、港产融合平台”发展定位,着力打造“港口运营、现代物流、临港经济”三大业务板块,致力打造国内一流枢纽港口。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人,具体岗位:
2023年公务员考试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安排与集团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照报考单位薪酬福利制度执行,享受带薪休假、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照报考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事业单位考试就上公招
3.在招聘各环节中,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对于本次招聘,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各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0527-80523629(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3629
监督电话:0527—80523625;84360015
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