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1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为泗洪县司法局青阳司法所。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开考。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退役军人优先)。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02月至2006年02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长期扎根服务基层的意愿。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报名
采用本人现场填表方式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或委托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18日-2024年0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泗洪县司法局青阳司法所。
3.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泗洪县司法局成立专门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主考官签字确认后,现场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察
由泗洪县司法局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
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泗洪县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合格后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直属事业单位
四、岗位设定及待遇
本岗位招聘的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司法局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1. 报名咨询电话:0527-80790117
2. 监督电话:0527-80708716
泗洪县司法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