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3. 年龄18-45周岁,男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68米;
4. 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0,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5.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 报名地点: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东门门卫,详见附件1。
4. 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退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通知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笔试。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常识、文字综合、对公安及辅警工作的认识理解等。根据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5进入下一环节。
(四)计算机知识考试。主要为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打字等。根据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2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参加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筛选,按照招录计划1:1进入政审环节。
(六)政审。对参加人员及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前科进行审查。
(七)录用。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包含岗前培训时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五险,并派至相关派出所工作。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本简章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2163653、82163325,监督电话:0527-82163322。
附件:1. 《岗位简介表》
2. 《报名登记表》
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