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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师范类重点高校2018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要求:①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②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③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挂科补考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满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形式:
宿州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编办组织市直学校到相关高校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