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的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年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乡镇)、(县直)》(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含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