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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区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本次定向招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2019年宿豫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宿豫区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
3.聘期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和履职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网上宿豫、“豫见先锋”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14日。
2.报名地点:宿豫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宿豫区党政办公大楼331室)。
3.需要提供材料:
(1)《2019年宿豫区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电子档同步发送至suyuzuzhi@163.com);
(2)《2019年宿豫区面向事业单位在岗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评价评分表》(附件4,一式三份,电子档同步发送至suyuzuzhi@163.com);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能证明其任职年限(包括任正职年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自任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7)自任职以来获得区级及区级以上表彰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公章,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处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宿豫区委组织部会同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9:00-16:00。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9年6月20日— 6月21日。
2.领取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3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至宿豫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宿豫区党政办公大楼331室)领取。
(四)笔试和履职评价
笔试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